新聞中心
水質檢測常規五參數包括哪些(水質檢測水樣采集時間與頻率)
發布時間:2023-04-28 09:02:36
水質檢測中的常規五參數包括溫度、pH、溶解氧、電導率、濁度。在中國生態環境部發布的《環境監測儀器發展指南》中提出,“水質監測項目分為水質常規五參數和其它項目,水質常規五參數包括溫度、pH、溶解氧(DO)、電導率和濁度,其它項目包括高錳酸鹽指數、總有機碳(TOC)、總氮(TN)、總磷(TP)及氨氮(NH3-N)。” 五參數在我國水污染防治中發揮著重要的作用,是水質檢測的基本指標,通過它們可以快速的對現有水質進行判斷。

水質檢測常規五參數包括哪些?
1.pH:地表水水質中pH值的變化會影響藻類對氧氣的攝入能力及動物對食物的攝取敏感度;
2.電導率:主要是測水的導電性,監測水體中總的離子濃度,包含了各種化學物質、重金屬、雜質等等各種導電性物質總量;
3.溶解氧:地表水中溶解氧除了被通常水中硫化物、亞硝酸根、亞鐵離子等還原性物質所消耗外,也被水中微生物的呼吸作用以及水中有機物質被好氧微生物的氧化分解所消耗;
4.濁度:濁度值的高低,直觀反映的是水體的渾濁程度;
5.溫度:地表水溫度的變化,會對水生野生動物產生重大的負面影響,影響生物生長和魚蝦類動物進食的速度,以及它們的繁殖時間和效率。

水質檢測水樣采集時間與頻率?
1.河流水質檢測采樣頻次和時間的確定應符合以下要求:
(1)長江、黃河干流和全國重點基本站等,水質檢測采樣頻次每年不得少于12次,每月中旬采樣。
(2)一般中小河流基本站采樣頻次每年不得少于6次,豐、平、枯水期各2次。
(3)流經城市或工業區污染較為嚴重的河段,水質檢測采樣頻次每年不得少于 12次,每月采樣1次。在污染河段有季節差異時,采樣頻次和時間可按污染季節和非污染季節適當調整,但全年監測不得少于是12次。
(4)供水水源地等重要水域水質檢測采樣頻次每年不得少于12次,采樣時間根據具體要求確定。
(5)潮汐河段和河口采樣頻次每年不得少于3次,按豐、平、枯三期進行,每次采樣應在當月大汛或小汛日采高平潮與低平潮水樣各一個;全潮分析的水樣采集時間可從第一個落憩到出現漲憩,每隔1~2h采一個水樣,周而復始直到全潮結束。
(6)河流水系的背景斷面每年采樣3次,豐、平、枯水期各1次,交通不便處可酌情減少,但不得少于每年一次。
2.湖泊(水庫)水質檢測采樣頻率和時間的確定應符合以下要求:
(1)設有全國重點基本站或具有向城市供水功能的湖泊(水庫),每月采樣一次,全年12次。
(2)一般湖泊(水庫)水質站全年采樣3次,豐、平、枯水期各一次。
(3)污染嚴重的湖泊(水庫)的水質檢測,全年采樣不得少于6次,隔月一次。
相關標簽:水質檢測,常規五參數,包括哪些,水質,檢測,水樣采集,時間,頻率

